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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培训介绍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17 字体:[ ]

【公务员培训简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培训分为四大类:
1、对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
2、对晋升领导职务人员的任职培训。
3、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
4、对所有在职国家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培训。
公务员培训的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注重能力建设。
每一位国家公务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该证书是国家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有效记录和证明。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是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初任培训】
指对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的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的培训。
1、培训对象:通过招考新录用到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2、培训目标:使新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人员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懂得自身的使命和责任,熟悉职位要求与工作环境,初步掌握即将从事工作的一般方法和程序,具备完成职务要求应有的工作能力,为正式上岗作准备。
3、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公务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目前所开设的课程主要有:政治理论、公务员基本知识、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行政管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家安全和保密法规及相关知识、廉政建设、公文写作与处理、社会调查研究理论与方法、公务员心理调适、拓展训练等课程。
4、培训方式和时间:集中办班培训,培训采用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初任培训必须在试用期内完成,培训成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新录用人员上岗、任职和定级的依据之一,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
 
【任职培训】
指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的培训。(目前区委党校主要承担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1、培训对象: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2、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升培训对象担任领导职务所需具备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为他们担任新的领导职务作好准备。
3、培训内容:针对科级公务员培训,主要开设课程:依法行政、廉政建设、领导艺术、公共突发事件下的政府管理、怎样当好科长等。
4、培训方式和时间:集中办班培训,培训采用专题讲座、研讨交流、角色扮演、案例分析、撰写论文等形式。此外,还将结合培训内容,组织学员外出调研或进行拓展训练。科级干部任职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任职培训一般应在职前进行,或者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就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就职后一年内完成。参加任职培训的的公务员要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成绩将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其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专门业务培训】
   指机关根据专项业务需要,对公务员从事某项专门业务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1、培训对象:适用全体公务员。
2、培训目的:通过及时有针对性的培训,达到胜任专项工作的需要。
3、培训内容:专项工作所急需的知识和技能。例如为经济普查之需,对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
4、培训方式和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更新知识培训】
指机关有计划地针对在职公务员所进行的以增加、补充、更新相关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常规性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公务员。
2、培训内容:根据公务员的岗位职责确定,强调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不断补充新知识,新信息,增加新技能。
3、培训方式和时间:主要通过集中办班,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
培训成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干部教育培训记录册》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