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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湾区核心 智创高地 共享家园”建设》专题短训班的通知

来源:宝安区委党校 发布时间:2018-06-06 字体:[ ]

各街道、区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宝安区系列专题短训班的通知》(深宝组〔201836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三期《“湾区核心 智创高地 共享家园”建设》专题短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612-14日,为期3天。

地点:宝安区委党校综合楼一楼阶梯教室。

备注:由于该专题报名学员人数较多,分四期进行。本培训通知为第三期学员,其他学员参训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课程名称

学时

授课教师

用大开放思维认识宝安建设宝安

4

宋丁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和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宝安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

4

杨海波  宝安区委党校博士

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4

    深圳市委党校副院长教授

宝安打造智创高地的路径

4

赵文强  宝安区委党校博士

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探索

4

    宝安区委组织部基层办主任

智能制造产业现状及

发展趋势

4

蒋仕龙  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宝安区系列专题短训班工作,妥善处理参训人员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确保学员准时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严格执行培训考勤考核制度,实行培训双向登记,即学员所在单位登记和培训考勤登记,定期比对检查,视必要予以通报,对于违反规定的学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如确实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向区委党校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请假报告通过协同网发送至区委党校培训科。学员缺课时间累计超过培训总学时1/7的,按规定不发证书并向学员所在单位反馈,学员应在一年内完成补训,培训的考核结果记入《2018年宝安区系列专题短训班登记表》。培训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和区委党校将对单位培训情况进行通报。

3、参训学员于612日上午900在宝安区委党校大堂签到。

4、培训期间倡导绿色出行,学员食宿自理, 茶水供应在教室后面,请您自带水杯。

5、联系人:臧献华:2999006213724354826  

张俊绿:2999014813713869600

《湾区核心 智创高地 共享家园》课程表(第三期)

日期

时间

课程

任课教师

612(周二)

9:30-11:30

用大开放思维认识宝安建设宝安

宋丁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和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14:30-16:30

宝安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

杨海波  宝安区委党校 博士

613(周三)

9:30-11:30

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深圳市委党校 副院长教授

14:30-16:30

宝安打造智创高地的路径

赵文强  宝安区委党校 博士

614(周四)

9:30-11:30

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探索

  斌宝安区委组织部 基层办主任

14:30-16:30

智能制造产业现状及

发展趋势

蒋仕龙  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

上课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上课地点:宝安区委党校综合楼一楼阶梯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