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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办实事”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5 字体:[ ]

(区委党校、行政学校、电大)

序号

具体事项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办好电大学历教育,提升市民素质。(完成时限:全年;责任领导:李新添;责任科室:教研室、教务科;直接责任人:李静、李秋填)

 

 

适度发展电大学历教育,拓宽招生渠道,提升办学质量,全年毕业300人以上。

区委党校(行政学校、电大)

 

2

办好在职高等教育,为市民继续教育提供优质平台。(完成时限:全年;责任领导:李汉源;责任科室:培训科;直接责任人:吴海)

 

 

办好湖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等继续教育。

区委党校(行政学校、电大)

 

3

开展民生课题调研,为群众路线工作建言献策。(完成时限:全年;责任领导:刘新华、叶汉艺;责任科室:理论宣传科;直接责任人:张志红)

配合区委组织部等,开展“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障问题”、“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管理培养机制”、“规范社区管理体制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3个课题调研,提出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等工作的意见。

围绕“不断创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方式方法和基本途径”等多个专题组织开展研究,刊发一批群众路线专题研究和评论文章。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党校

 

4

开展“百场公益大宣讲”活动,营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良好氛围。(完成时限:全年;责任领导:刘新华、叶汉艺;责任科室:理论宣传科;直接责任人:张志红。)

组建党的群众路线宣讲团,完成课程准备。

开展“百场公益大宣讲”,到区直机关、街道、社区和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宣讲,营造理论学习氛围。

全年完成百场公益宣讲。

区委实践办、宣传部、党校

各街道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