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宝安区委党校部门预算为校本级预算。主要职能:培训、轮训区镇两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轮训区镇两级政府系统和非政府系统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轮训基层干部和后备干部。制定干部学历教育规划,负责招生、考务、教务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党员干部和成人教育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承担市、区的理论科研项目,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核拨。人员编制40人,编内实有正式人员30人,实有雇员5人,临时聘用人员33人,离退休人员21人。年初业务工作用车13辆(其中:纳入财政统保11辆),年末保有车辆2辆。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业绩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度,本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百场公益大宣讲”,做到“课堂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培训工作方面,强化党校培训主阵地功能,加大自办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工作;科研咨政方面,主攻“大课题小资政”,扎实推进科研资政攻关;学历教育方面,稳步发展,为全区输出综合型实用人才。
2015年,我校将进一步狠抓培训教育质量提升,大力推进各类干部培训,预计各类培训总量在一万人次以上;不断提高课题资政质量,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推动本校科研团队建设, 对关乎宝安区乃至深圳市经济、社会、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并形成6至9个对党委政府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狠抓电大教育教学质量,为全区各条战线输送综合型实用性人才200多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继续教育和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确保培训质量。
二、收入决算说明(详见附件1公开02表、04表)
2014年收入决算2818.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5.06万元,其他收入1123.5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详见附件1公开03表、05表)
2014年支出决算281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95.06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981.51万元,占5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1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713.55万元,占42.1%,主要支出项目有干部教育支出368.60万元,其他教育支出324.95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详见附件1公开07表)
2014年,宝安区委党校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25.46万元,均属当年财政拨款。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一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我校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一年决算数持平。按照有关规定,我校进一步加强财政拨款开支管理,在公务接待方面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为0。我校日常公务接待对象主要为干部自选培训班教师,执行单位食堂工作用餐制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46万元,较上一年决算数37.4万元减少了11.94元,减幅32%。: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等,用于保障日常公务。2014年初,我校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平均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为3.4万元。按照公车改革要求,我校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车辆维护费用亦随之减少。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 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 备注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37.4 | 0 | 0 | 37.4 | 25.46 | 0 | 0 | 25.46 | 公车改革,车辆保有量由11辆下降为2辆。 |
注: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五、收支科目名词解释等。
1、财政拨款收入:指宝安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培训事务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和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015年10月30日